仲裁案件如何申请调查令

2024-08-31 03:45:00

法律分析:仲裁案件不能申请调查令。调查令通常是由当事人向法院去申请的,开具调查令的法院通常是基层法院或者一审法院,而调查令的持令人通常是代理律师,主要是用在民事诉讼中。而对于一些不适合律师去调取的证据,比如说存在于国家机关的秘密信息或者其他的一些非公开的信息,需要法院官亲自去调取,这一部分的调查令法院就不会签发给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