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京证可以在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办理进京证条件: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2、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效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3、12天期满仍需进京证的,则要前往办证处重新办理7天进京证。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也可到全市25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行驶证;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不能办理车辆:外省、区、市黄标车: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外省、区、市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综上所述,进京通行证俗称进京证,是指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本市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市大气环境治理目标,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第七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