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4)若相关分娩职工在自己分娩前,连续缴费还不到9个月,且分娩后连续缴费已经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就会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