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借条要求有债权人及债务人或单位双方签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2.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只要能够认定至债权人和欠款事实,即使只有欠款人的签字、没有债权人的签字或盖素也是有效的。欠条并不必然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签字或者印素有效,欠条效力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欠款的事实。即使欠条有形式上的瑕疵,也可以通过相关事实的综合认定欠款事实的存在。3.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