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居住权的未婚子女

2024-08-31 03:04:00

未婚子女拥有居住权,可依合同、法律规定、遗嘱或取得时效而获得。居住权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房屋产权为所有权,永久居住权只是对使用权的称呼,不能继承、抵押、转让。外国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兼得,但需满足每年住够时间。房屋产权是指所有者对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房屋产权可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和其他经济组织所有。居住权需通过协议约定,不可继承。

法律分析

一、未婚子女是否拥有居住权

1、未婚子女可以拥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产权与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1、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不可以出售,产权为一般的称呼,其正确的说法应为所有权,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所述的永久居住权其实只是其中对使用权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也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换而言之,你只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入股等处理。

永久居住权是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

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

永久居住权=绿卡

2、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法律依据)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

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国家所有住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5、居住权也是有协议约定的,因为不管租的什么类型的房子都需要签订租房合同,而且居住权不能继承,所以父母去世孩子无法靠继承继续居住,必须重新签订协议。

结语

未婚子女的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法律规定、遗嘱等法律行为或取得时效的经过来获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然而,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且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除非有另行约定。与此相比,房屋产权指的是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虽然未婚子女可以拥有居住权,但该权利不同于房屋产权,且居住权需要通过协议约定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六条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

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