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
1、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对方收到货款后,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发货;
2、发送终止函,要求终止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例如,对方收到付款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发货,月饼等货物具有及时性,延迟发货构成根本违约,因此主张终止合同;
3、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合同约定对方先付款,我们收款后发货。当对方要求我们先发货时,对方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先付款;
4、发送律师函,通知暂停履行。例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的经营状况恶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可以暂停履行;
5、直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直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