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有法律依据。“门前三包”制度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美化绿化、包市容秩序”的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门前三包有法律依据。“门前三包”制度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美化绿化、包市容秩序”的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