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天数如何计算?

2024-08-31 02:48:40

行政拘留天数一般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的具体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二日为一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一、治安拘留全算是刑事处罚吗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不算刑事处罚的。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做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行政拘留的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如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做出,拘留期限为1日至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处罚有行政机关做出,不需要法院审判,因此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行政拘留的对象不是罪犯,所以受过行政拘留处分不算有犯罪记录。对公安机关做出的拘留决定不服的,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中途能回来吗?

分情形而定:1、行政拘留最长时间为20天。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3、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15天。中途不能回。

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行政拘留,在存在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