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申请应该由哪个部门领取
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5、身份证复印件,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9、工伤证明材料,10、二寸照片1张,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