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

2024-08-31 01:58:51

律师解析:

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算扰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