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意,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离婚。离婚起诉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纠纷原因等。离婚材料包括身份信息、结婚证明、子女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疾病、缺乏了解、精神病、欺骗、未同居等。若一方坚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一、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单方面可以离吗?
离婚单方面不一定可以离,起诉离婚需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婚姻确实破裂,无法挽救,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因此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规定的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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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6)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在现实生活之中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没有离婚意愿的情形,此种情形下,采取协议的方式是没有办法结束夫妻关系的,故此若是执意想要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为了提高法院判离的概率,需要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结语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根据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明材料、小孩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等。若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没有离婚意愿,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增加离婚判决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