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龄应该怎么计算

2024-08-31 01:57:26

一、教师的工龄怎么算

工龄计算为累计工龄,指的是从事教师工作为开始,一直到目前截止的时间,其中不足6个月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2个月按照一年计算。其中如果有时间间隔,要将间隔时间刨除。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二、教师工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退休工资=工资X(工龄/法定工龄)X((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

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X12X(75-退休年龄)

注:75是指75岁。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的规定,对于计算教师教龄的范围、时间有明确的规定。

教师计算教龄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按照教师法的规定,享受教龄津贴;

二是享受职业荣誉,对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教龄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三是享受相关的退休待遇。

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教师,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教龄、护龄津贴作为计算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基数的通知》,即(1986)教计字159号的规定精神,凡国家规定实行教龄津贴工作的人员,离休、退休时享有教龄津贴的,其享有的教龄津贴可与本人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合并作为计发离休、退休待遇的基数。从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起执行,以前少发的部分不补。但在2014年10月教师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教师的养老金中不再计发教龄津贴。

按照相关的规定,凡是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是计算教龄并发放教龄津贴范围。教龄的计算包含了六个方面:

一是在中小学专职从事少先队辅导员等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二是从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来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和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三是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计算工龄的年限同时计算为教龄;

四是因为冤假错案中断教育工作,平反纠正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中断期间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为教龄;

五是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中断教育工作时间要计算为教龄;

六是教师因病连续病休时间超过6个月的,病休期间的时间不计算为教龄。

教师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要计算为教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