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房的法律规定

2024-08-31 01:47:13

法律规定的退房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办理退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1、退房申请。2、商品房退房协议书。3、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退房注销申请表。4、商品房退购房源再销售委托书。二、退房流程为: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