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拘留需现行犯或重大嫌疑,逮捕需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拘留期最多14天,逮捕为法定办案期限;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需24小时内通知家属。
法律分析
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是条件不同,拘留的对象需要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逮捕需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一般为十天,最多十四天,逮捕为法定办案期限。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在被拘留后,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家属。
拓展延伸
拘留和逮捕的程序和权利保障
拘留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它们在程序和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一些差异。拘留是指警方为了调查犯罪事实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自由的措施,通常时间较短且限定在24小时内。而逮捕则是指法院根据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并对其自由进行限制的措施,时间较长且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在程序方面,拘留通常由警方决定,而逮捕则需要法院的介入。在权利保障方面,被拘留的人有权知晓拘留原因和期限,可以请求律师的协助;而被逮捕的人则享有更多权利保障,如被告知指控、面对面询问等。综上所述,拘留和逮捕在程序和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确保了刑事诉讼中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拘留与逮捕,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存在程序和权利保障上的差异。拘留是警方为调查犯罪事实而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时间短暂且由警方决定;而逮捕是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有罪并限制自由,时间较长需法院批准。被拘留者有权了解原因和期限,并请求律师协助;被逮捕者享有更多权利保障,如被告知指控、面对面询问等。拘留和逮捕确保了刑事诉讼中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