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许可证上门检查内容如下:1、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2、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3、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资料如下: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卫生部门领取填写);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3、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平面图;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承诺书;6、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7、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综上所述,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