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者可要求赔偿购买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500元的,赔偿金额为500元。如果超市明知商品有缺陷,仍售卖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不超过受损失的两倍。
法律分析
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超市给予赔偿损失。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拓展延伸
超市售卖坏掉水果引发消费者的赔偿疑问
当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坏掉的水果时,他们可能会产生赔偿的疑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市作为销售者,有义务提供符合合理期望的商品。如果购买的水果在购买后不久就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通常是基于受损商品的价值。然而,是否适用价款的十倍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对于商品赔偿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消费者应该咨询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律师,以了解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和可行的赔偿途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超市给予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为五百元。然而,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咨询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律师,以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行的赔偿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