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以及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2024-08-31 01:07:00

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及处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若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到期终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

4.劳动者原岗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如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且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双方不能就新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5.劳动者已入职新单位的。

6.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复工通知,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但劳动者拒绝的。

7.其他明显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

8.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的,用人单位仅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不宜认定为“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情况,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等。处理规定是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由双方各执一份。根据法律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应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