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房拆迁怎么赔付才是合理的?
1、拆迁公房,需要向房屋的所有者支付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向承租方支付安置费、搬迁费等的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不一定可以要求补偿。
(1)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3、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
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
二、公房拆迁同住人如何认定?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属于同住人。
同住人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户籍条件。征收方作出征收决定时,需要在被征收房屋具有常住户口。
(2)居住条件。除特殊情况外,作出征收决定时应在被征房屋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住房条件。征收决定时,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2、同住人可以协商分割补偿款。
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来分配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①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②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③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2)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三、私房动迁如何安置实际居住人?
1、私房动迁,实际居住人一般可以获得安置费、搬迁费等的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私房动迁款归产权人所有,产权人有多人的,各人根据产权份额分配。
私房里面的户籍人员享受居住困难户等安置政策的,根据攻策获得托底补偿。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动迁款按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公房的所有者与使用者通常是不同的,如果拆迁此类房屋,拆迁方需要分别向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方支付拆迁补偿金。如果对公房拆迁怎么赔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