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未在刑事案件中判决,是否可以单独提起?

2024-08-31 01:04:54

法律分析:如果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并未在判决中涉及,则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是,如果刑事案件中已经判决明确了赔偿金额和责任方,则受害人只能在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进行赔偿了结,而不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应当包括赔偿金额和责任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刑事案件中未涉及的民事权利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已经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受害人不能再次提出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但未涉及赔偿金额和责任方,受害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若已经判决确定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则只能在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要求赔偿了结,不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