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放学后把学生留下来,如果是正常的补课、教育和辅导,就不违法,如果让学生有感觉到被歧视、加重其学习负担,甚至是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那么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到教育局投诉。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即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等相关学校规章制度中;同时在实施教学计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针对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已要求学校要以学生为本,加强与合作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努力为学生实习提供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和企业指导教师的管理,切实保证学生实习实训质量。
一般这种情况属于老师教育学生的一种方式,若您觉得这种方式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从常理上来说,这种行为不涉嫌违法。因为通过如此惩罚,孩子会吸取教育,按时完成作业。同时也提醒家长,一定要督促孩子在家按时完成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