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费根据案件类型和诉讼请求确定,具体规定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按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不同标准交纳,知识产权案件根据争议金额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按不同标准交纳。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法律分析
我国民事诉讼费由原告起诉的案件类型和诉讼请求等确定。具体规定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结语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我国民事诉讼费根据案件类型和诉讼请求确定。具体交纳标准在法规中有详细规定。财产案件按照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具体情况交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根据争议金额或价额交纳费用。劳动争议案件和行政案件也有具体的交纳标准。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以上是对民事诉讼费用的简要介绍。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司法救助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