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能够证明确实是别人原因造成的,由其朋友向该第三人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该第三人无赔偿能力,则应由其朋友承担适当补偿的责任。如果不能够证明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应由其承担对朋友的损害赔偿责任,即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