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私自处置他人财物会怎样?

2024-08-30 21:43:02

行为人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私自出卖构成侵占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侵占罪的诉讼需由被害人告诉,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侵占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不属于公诉案件范畴。

法律分析

行为人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后将财物私自出卖,可推定其拒不退还,可以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定诈骗。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但是,行为人出卖财物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较重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应数罪并罚。

怎样提起侵占罪诉讼

《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

(一)告诉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告诉的对象。

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三)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结语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卖财物构成其他犯罪,应以较重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应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侵占罪的诉讼需要被害人提起告诉,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