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借据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名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用较大的字体写上借条二字。也有人在这个位置写暂欠或今欠字作为标题,但是这个标题正文写在下一行的顶格。借据的正文应该写明欠什么人或者单位、数量和还款日期。签署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需要签署欠方个人名称。同时签署借据的日期。单位需要加盖公章,个人需要加盖私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