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规定,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经营,应办理注销手续。参加年检可继续经营,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吊销,需补检后方可继续经营。两年未参加年检必被吊销,需办理注销手续重新设立企业。如被吊销,需有特殊原因才可恢复经营。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条件则发放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一)、现行法律没有营业执照恢复申请的说法,如果你六个月以上没经营,就应该办理注销了;
(二)、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参加年检,当年的营业执照是有效的,虽然你一段时间没经营,还可以继续经营;
(三)、如果你没有参加当年的年检,那可能次年被工商部门吊销(这是最大的处罚),你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去说明原因,参加补检(要先处罚后补检)后仍可继续合法经营;
(四)、如果你两年未参加年检,没特别情况是一定要被工商吊销的,你应该去办理注销手续,重新办一个新企业,(但三年内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五)、如果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了,想恢复经营,必须有特别原因:如:工商部门搞错了误被吊销的,或法院认为你还应该履行法律责任的,或因员工就业安置、债权债务、民事纠纷还有待处理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需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获得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公司长时间未经营,应办理注销手续;参加年检可保持营业执照有效;未参加年检可能面临吊销,需及时到工商部门说明原因并参加补检;两年未参加年检必定被吊销,需办理注销手续并重新办理新企业。如已被吊销,恢复经营需有特殊原因,如工商部门错误吊销、法院认定需履行法律责任等。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事项变更时,应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九条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