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所最久可以拘留多久?
1、拘留所最久可以拘留20天,根据规定,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如果是刑事拘留,应当关押在县区看守所,不会是监狱。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什么情形下拘留所会停止收拘?
1、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提出停止收拘的建议。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1)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2)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3)生活不能自理的;
(4)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2、拘留所应当安装并使用监控录像等技术防范设备对被拘留人进行实时全方位安全监控。
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5天。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身体受到伤害,可能提起国家赔偿要求的,拘留所应当将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予以刻录留存。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根据规定,行政拘留的一般期限为15天,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期限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公民实施了几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实施了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且每个行为都可以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拘留所的最长拘留期限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