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区别在于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停业申请、歇业申请在实际工作中属行政管理类;责令停业、注销则为行政处罚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