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超生的孩子现在还是要处罚的。因为以前超生的其实已经发生了,不能拿后面出现的法律去裁判以前发生的事情。另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从来没有规定以前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不需要再缴“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是什么?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是什么?,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是什么?,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