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如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探望方式和时间。若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