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满14岁的少女进行性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否获得她们的同意。与14-18岁的未成年妇女发生性行为,如果不违背其意愿,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违背其意愿,但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且以谈恋爱为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违背其意愿且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必须明知妇女是幼女才构成犯罪,如果因幼女发育超前或撒谎导致行为人误以为其不是幼女,就构成认识错误,不符合犯罪构成。
法律分析
与十四岁一下少女发生关系,行为人无论是否取得幼女本人同意,都不合法,与14-18岁未成年妇女发生性行为,第一,如果不违背妇女意志,原则上不构成犯罪;第二,如果违背妇女意志,但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以谈恋爱名义相处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或者减轻、免除处罚;第三、如果违背妇女意志,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必须明知妇女是幼女而为之。如果幼女发育超前,或者幼女撒谎说自己已经成年,以至于行为人误以为妇女不是幼女的,就构成认识错误,就不符合本款的犯罪构成了。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法律责任与保护措施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性侵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考虑到其年龄、心理发展等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少年保护法等。同时,社会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保护措施,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家庭、学校、社会各界都需要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结语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犯是我们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性侵行为无论涉及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其年龄和心理发展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保护措施,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