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12分扣完了需要重新考驾照吗

2024-08-30 23:55:57

驾驶证扣12分要重新考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被扣满12分,相关部门会扣留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安全交通的学习;学习结束之后,拿着《培训结业证》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之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新交规扣12分行为有哪些?

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

2、出现违反交通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的;

3、把车借给无证的人;

4、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百分之五十;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遮挡车、伪造车牌、伪造假临时牌照的;

7、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