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生产类似产品或类似生产技术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也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兼并。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指企业与自己的生产、销售密切相关的企业兼并或兼并。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指既不是竞争对手,也不是真正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一、企业并购与重组什么意思
资产重组与公司并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二、企业兼并重组能给企业带来市场主导效应。
1、企业通过纵向并购上下游关联的企业,控制大量关键原材料和销售渠道,有力地控制竞争对手的活动,提高企业所在领域的进入壁垒和企业的差异化优势。
2、企业通过横向并购活动,可以提高市场占有率,能够形成规模经济,成为市场的领军者。优势企业可以以规模与效益实施并购战略,从而使企业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利润率提升,竞争力增强,凭藉竞争对手的减少来增加对市场的控制力,从而成为市场的领军者。
导致企业以增强市场势力为目的的并购活动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a在需求下降、生产能力和资源过剩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并购,以取得实现本产业资源合理化分配的目的;b在区域竞争中使得区域内企业遭受区域外企业的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可能过并购以对抗外来竞争。
三、公司兼并收购的主要含义
兼并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