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2024-08-30 23:25:12

离婚纠纷案件的程序: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审查后决定立案的,法院会正式受理案件。当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功,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夫妻关系随即解除。

一、三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在一起不是自动离婚。因为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所以夫妻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离婚。有证据能证明连续三年都没有居住在一起,特别是没有实质性生活的情况下,这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总之,夫妻分居并不会自动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相关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残疾人不能离婚吗?

残疾人不愿意离婚的,双方能离婚。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拿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和其他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三、想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离的处理方式是进行诉讼离婚,首先,女方准备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且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给男方准备答辩状的时间,并且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进行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后会依法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