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如下:
一、庭前准备。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需要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而且法院要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二、进行调解。如果能够调解成功的,则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双方和好的,原告进行撤诉。
三、开庭审理。如果调解失败,则安排开庭审理,具体包括以下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