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书的更改: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补办离婚证可不可以一个人去补办
补办离婚证可以一个人去补办。根据法律的规定,补办离婚证的由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