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2024-08-30 22:45:01

夫妻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时有不同的分割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和相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法律原则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不属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然后分期偿还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有不同的分割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拓展延伸

分期付款房子的归属权如何确定?

确定分期付款房子的归属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查看婚前是否存在财产协议或婚前协议,这些协议可能规定了财产的归属。其次,要分析房子的购买方式和付款情况。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且付款完全使用了婚前财产,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婚前财产。然而,如果婚后也有财产投入,或者婚后还清了婚前财产的债务,那么可能会影响归属权的判断。最后,要考虑当地法律的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惯例。因此,确定分期付款房子的归属权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归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无法达成,则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并将尚未归还的贷款视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在确定分期付款房子的归属权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