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是因为公司原因被迫辞职,且符合本文情形,则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是因为公司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3、如果公司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主张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4、如果公司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则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者要提交证据证明存有加班事实;5、如果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则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同时如果在该期间内发生了自费医疗情形,可主张公司赔偿可报销但因未交社保导致无法报销部分的损失;6、如果未安排未休年休假,则可以主张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