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是可以上诉的吗

2024-08-30 21:55:31

民事调解书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上诉的前提是判决或者裁定未生效的情况,如果已经生效同样不能上诉。但是,如果能证明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仲裁可以上诉吗?

仲裁不服可以上诉,具体如下:

1、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起诉仲裁委员会;

2、仲裁委员会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仲裁裁决有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是哪一种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离婚调解和好后反悔可以上诉吗

可以上诉。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都可以上诉。即使在调解和好后,一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继续婚姻的都可以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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