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五)因劳动合同无效致使合同解除;(六)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及程序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如双方协商一致、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等;2.劳动法规定的解除事由,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等;3.经济性裁员、公司破产等不可抗力因素。程序上,公司应当依法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与其协商解除事宜,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劳动合同无效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守法律程序,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与其协商解除事宜。如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解除过程中,公司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