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公司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2024-08-30 21:46:36

公司注册名称选择需慎重,避免侵权风险。根据法律解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突出宣传他人注册商标字样且易引起公众误认,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若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难以洗清罪名。商标所有人还可根据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前提是足以引起公众误认且考虑起诉人知名度。知识产权案件复杂,与商标所有人有业务往来的可能被认定为恶意。因此,在公司设立时,选择名称需谨慎,避免侵权责任和改名。

法律分析

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很重要,既要响亮文雅,又得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首先要说的是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是绝对不能对抗他人主张商标侵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的并不必然会构成侵权,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苏知民终字第00189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此种情况下构成侵犯商标权,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突出宣传他人注册商标字样,其二,容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认。

一般都会突出宣传自己的企业名称简化字样的,所以千万不要使用跟注册商标同样字体、logo。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侵权。

其次,还要看该注册商标是否为公众所知,如果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商标所有权人还可能根据不正当竞争起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第(三)项的规定,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该款的前提也是足以引起公众误认,还要考虑起诉人的知名度。而不正当竞争对于是否可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界定,需要举证证明其在先企业字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知识产权案件都是很复杂的,一般来说参照性不强,特别是之前跟商标所有人有业务往来的,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

公司设立者在设立公司时,选定的名称与该商标同名的,会被认定与侵权,该企业不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还需要将公司改名。故而在选定格式名称时,需要慎重,不能马虎。

结语

公司名称的选择在注册公司时非常重要。一方面,它应该响亮文雅,另一方面,还需要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并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如果该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即使企业名称与之相同,也难以洗清侵权的嫌疑。同时,商标所有权人还可以根据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如果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足以引起公众误认,且起诉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务必慎重考虑,避免与注册商标同名,以免引发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第(三)项的规定,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