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会对担保责任的影响有: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果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一、借款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借款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或不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约定而产生的争议或者是纠纷。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可以是共同被告。
二、担保人起诉借款人能拿回钱吗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能拿回钱,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追偿债务,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无论保证人承担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在债务履行后,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当向借款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担保人起诉时,应当向借款人提供担保证据和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三、借条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写借条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才具有法律效力:
1、借款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2、借款用途,需要借款人写明借款的目的;
3、借款期限,明确借款发生的时间和还款时间;
4、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那么出借人可以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