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尽管罪犯犯下了罪行,但是在执行死刑前,也需要保护其基本人权。例如,禁止虐待和残忍待遇(禁止酷刑),提供法律援助,保护隐私等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但同时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尊重和保障。
4.《国际公约经过批准或加入成为我国法律的文件》第七条参加本公约的国家,应当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以保障本公约的实施,特别指出在:
实施本公约的过程中保障被捕、拘留或监禁的人完整的人格尊严;
总之,在执行死刑前,国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罪犯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