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因公受伤可获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等。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工资福利和伤残津贴。工伤认定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如不认可工伤或劳动关系,需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一、公务员因公受伤如何赔偿
公务员因公受伤的,依据公务员伤情获得相应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结语
公务员因公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可获得相应工伤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如材料不完整,应补正。用人单位如不认可工伤或劳动关系,需提供证据进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