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分析
不想活了不可以申请死刑。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拓展延伸
自杀与法律:自愿终结生命的法律途径
自杀与法律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自杀被视为非法行为。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发展,一些国家开始探讨是否应该为那些真正希望终结生命的人提供合法的途径。这些途径可能包括安乐死或其他形式的自愿死亡。然而,这些法律途径需要严格的监管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任何涉及自愿终结生命的法律途径都应该在道德、伦理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以平衡个人自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结语
在探讨自杀与法律关系时,必须谨慎处理。虽然有些国家开始考虑为那些真正希望终结生命的人提供合法途径,但这需要严格的监管和审查。合法途径应在道德、伦理和法律框架内深入研究和讨论,以平衡个人自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