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配料表的食品违法么

2024-08-30 21:21:43

没有配料表的食品是违法的。应向食品安全监管局投诉,具体流程如下:1、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之日起2日内交相关科室进行初步调查,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于2日内将是否受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2、对做出受理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情况复杂,报请负责人同意,可延长30日。如不予受理,告知投诉举报不予受理的原因,具体如下:(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三)不属于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3、投诉举报人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起因,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