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需要由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补偿构成包括建筑、土地、附属物、装饰装璜等费用,土地补偿按市场价格补偿,非住宅房需考虑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无土地证者无需额外补偿。
法律分析
房屋的征收补偿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是需要由被征收人选定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
2、房屋的评估补偿的构成是由房屋主体建筑价格、土地价格、附属物价格、装饰装璜价格、另外还有搬家费、过渡费、各项奖励和补贴。
3、对土地的补偿需查核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的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的,如果是住宅房拆迁时是不问土地取得时的性质的,土地补偿价格是按当地同区位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如果是非住宅房只有出让性质的土地才按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划拔性质的土地是需要按所剩使用年限给予确当土地价格补偿。
4、通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从属于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人就是土地使用权人,不存在有土地证的人可以另外补偿。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没有房产证的土地在拆迁时的赔偿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赔偿问题需要特别处理。首先,需要核实土地证的所有权人,确定其与拆迁房屋的关系。其次,可以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或政策,将土地证作为合法权益的证明,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支持赔偿申请。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最后,与拆迁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争取合理的赔偿。总之,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土地,在拆迁赔偿问题上,需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应由被征收人选定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补偿构成包括房屋主体建筑价格、土地价格、附属物价格、装饰装璜价格,以及搬家费、过渡费、奖励和补贴等。土地补偿需评估房屋用途和土地性质,住宅房拆迁时不考虑土地取得时的性质,而非住宅房只有出让性质的土地才按市场价格补偿,划拔性质的土地需按所剩使用年限给予价格补偿。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土地,需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核实土地证的所有权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寻求法律援助并与拆迁部门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