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能得到哪些补偿

2024-08-30 21:15:37

怀孕期离婚女方可要求赔偿,男方存在重婚、同居、家暴、虐待等行为可请求赔偿。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进行,双方达成一致可办理离婚登记,否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如重婚、家暴、赌博等,应准予离婚。若一方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一年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能得到哪些补偿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不可以获得赔偿,但男方存在以下行为的则可以请求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怀孕期女方能要求离婚吗如何离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怀孕期间离婚女方不可获得赔偿,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女方可以请求赔偿。怀孕期女方可以通过诉讼或协议方式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