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1、犯罪客体:社会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二、如何判断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既遂
本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完毕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之一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且为既遂。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包括3个部分:
1、纠集、寻找对象;
2、向纠集、寻找的对象表达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思;
3、被纠集、寻找的对象自愿或者非自愿地同意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