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普通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特有的组织形式,由合伙人共担分险,共负盈亏,合伙人对于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可以以劳务出资的,合伙制下的合伙企业它的财产和责任是不独立的。所以合伙制企业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
关于注册资金,是公司法对于公司制下的公司有限责任的要求,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是独立的法人人格下的独立的责任。另外,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又有差异,有限合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其本质也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