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责任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在工伤事件中应该承担不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要负责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承担工伤抚恤金的支付义务。社会保险机构应该依法收缴保险费,向工伤职工支付津贴和治疗费用,并按照规定追偿用人单位责任。在分配工伤抚恤金时,应该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合理确定抚恤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职工在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用,并支付工伤抚恤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收缴社会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向参保人支付各项待遇和补贴,追偿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责任。”
3.《工伤保险职工待遇支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的生活费、医疗费用、残疾津贴、护理费、交通费和工伤抚恤金的支付,应当根据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合理确定。”
合理分配工伤抚恤金,不仅可以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还可以增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社会保险机构的监管和追偿也应得到加强,确保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应有的待遇和补偿。